美的状告格力:用他人技术为自己做宣传

6月25日,中国“白电双雄”美的、格力又开撕了,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下称“美的公司”)将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力公司”)诉诸法院,要求格力公司停止使用相关广告语,同时赔偿其经济损失480万元及相关合理开支10万元。

美的公司认为格力公司的“有凉感 无风感”的广告语侵权,构成不正当竞争。格力公司明知其空调产品不具有“有凉感无风感”的技术与功能,却利用美的公司享有极高知名度的广告语对其商品作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宣传,不仅造成了相关消费者的误认和混淆,间接侵犯美的权益。

简单来说就是,格力用的广告语上的技术只有美的拥有,但是格力却用美的的技术为自己产品做宣传。

美的要求格力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有凉感无风感”广告语,赔偿其经济损失480万元及相关合理开支10万元共490万元,并在格力官网和相关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双方在法庭上激辩了近3个小时,且不同意法庭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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