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涉嫌欺诈:为了上市不择手段 虚构客户伪造合同

6月26日晚证监会公告,金亚科技为了达到发行上市条件,通过虚构客户、虚构业务、伪造合同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骗取首次公开发行核准。其中,2008年、2009年1至6月虚增利润金额分别达到3736万元、2287万元,占当期公开披露利润的85%、109%。

凌晨01:13,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启动对金亚科技强制退市机制答投资者问称,已正式启动对金亚科技的强制退市机制,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目前,证监会正在对金亚科技IPO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全面调查。初步查明,保荐机构联合证券、审计机构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天银律师事务所涉嫌出具含有虚假内容的证明文件,将依法严肃处理。

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欺诈发行、违规披露严重违反信息披露制度,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市场诚信基础,始终是证监会监管执法的重中之重。本案移送公安机关是证监会综合运用行政刑事惩戒体系遏制IPO环节违法犯罪、净化市场环境的重要工作举措,证监会将全力支持公安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依法严肃追究违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市场各方应以此案为鉴,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共同维护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1.1条第(八)项规定“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深交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因此,金亚科技或成为第二家因欺诈发行而被强制退市的创业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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