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公司怎能想占就占?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最近公布了一宗案例,涉及一名职工因未转发工作信息而遭到1万元罚款和开除的处罚。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网友的热议。一些做商业推广的用户表示,繁转发促销信息到朋友圈,他们发现很多朋友将他们屏蔽了,感觉自己像微商一样。由于此情况,许多人甚至选择申请一个专门用于发布工作信息的微信号。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转发工作信息主要出于营销和宣传目的。有些企业会以“与公司共进退”的说辞要求员工转发特定内容,在转发频率、点赞数甚至个人头像方面也有规定,并将员工的转发情况与其收入和职业发展挂钩。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雁峰指出:“员工是否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工作信息应该遵循自愿原则。”要求职工在个人朋友圈转发工作信息可能涉及侵犯隐私权和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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